我和男朋友是01年年底认识的,他本身是血友病患者,在2003年3月被查出感染了HIV,知道这个病后我没有离开,还是一如既往的跟他在一起,他是没有工作的,因为工作需要,我不能长呆男友的家乡,我把他带回了我自己家,每年请假陪他回去做检查,然后再把他带走。05年国家赔偿了10W块,他母亲拿走了,帮他买了国债。今年8月国债就要到期了,男友说要把这钱给我,作为对我以后的补偿(因为他自己也知道时日无多了,把一切都安排好)但是他家人说我没领证,一直不肯放手,而我也觉得这些年来不管在医院或是在家里都是我照顾的他,虽说我们没有领证,但是这些年来一个做妻子该做的我都做了,只差一纸证书而已,他的遗产(也就这10W块)我也应该有权利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