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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7月12日在上海松江一工厂受了工伤,经诊断为L1压缩性骨折,后厂方把我送到上海西效骨科医院治疗,做了RF内固定系统,需一年半后再次做拆取手术。由于未参加工伤保险,厂方在规定时间一直没为我请工伤认定,由于多次请求无效,我只有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经过仲裁我拿到了工伤认定书。但是第一次手术出院后,厂方就对我的一切置之不理,我多次去厂方要求发放工资及相关待遇,厂方却不予理会,后来六个月病假期结束后,由于我已经能从事相对轻松的工作,厂方也一直不安排我任何的工作。现在一年半后,我又去医院自费做了内固定拆取手术,术后我经过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

涉外纠纷
2008-03-19 16:26: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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