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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四学生,学的是旅游管理,学校在这一年让我们到北京的某酒店实习,实习费仅500元我是从2007年5月份开始实习,到现在我们要在四月份结束实习,但是我在三月初找到工作,但学校方面不允许我中途离开,并一学位证相逼,但是我还是离开了,学校通知我因为没实习到期让我休学一年并且补上未实习的日程,您说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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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9 11:35: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