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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的情况: 我是一名已经离职的人员,但在离职之前,我在领导不知道的情况下拷贝了公司电脑上的一些资料(图纸、文件等)到自己家里的电脑上,并且打印了一些书面资料。因为我是一名英文翻译,在公司主要从事英文图纸和英文资料的翻译工作,所以在离职之前把公司的一些资料包括一些英文图纸等进行了拷贝,为的是以后自己学习之用或者作为自己将来从事同类工作的一些参考资料。如果以后我把这些图纸及一些英文资料发给懂图纸和英文的人进行英文翻译方面的纠正和指导,但在发送图纸及相关资料之前,我会做好图纸保密信息的处理工作,比如首先我会删掉图纸上显示的客户公司名称及客户联系方式等保密信息,其次我发给该人只是为了让此人帮我检查一下我翻译的是否正确以便不断提高自己的英文翻译水平,绝无别的任何目的。另外,公司也从未和我签订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也没有给我支付保密津贴。 那么我有以下的问题需向您咨询?可否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为我答疑解惑,对您热心的帮助我真的是感激不尽,谢谢您啦!

债权债务
2008-03-26 21:54: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从你所述而言,你并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你当时是作为公司员工的,从职务的角度掌握公司资料属于合法掌握。
    2,只要不对公司这种行为进行有意恶意的传播,你是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自然公司也无权对你进行搜查,并且公司根本就无此权利。
    3,若公司起诉则很有可能被法院驳回。

    祝您事情圆满解决!任何法律问题或聘请律师您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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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海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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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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