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3年9月始,浙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我们中兴花园的住房进行装修,2004年1月竣工。入住后(同年3月份)所有家具的柜面油漆开裂,当时卸下所有的柜门重新油漆。后又发现各处乳胶漆墙面均有裂纹,2005年发现各室顶面乳胶漆连同腻子层皲裂并有不定时块状掉落,影响美观及人生安全,当时**公司有关负责人来看现场,因腻子质量有问题,同意对所有顶面重新铲除粉刷,对墙面进行大修,因当时我们的孩子刚出生,与公司约定于2007年7月进行免费大修。2007年7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我家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大修,因“**公司”油漆施工员说墙面皲裂太多,光进行裂纹的修补无济于事,建议在旧乳胶漆外再直接批一层腻子再刷乳胶漆,并说这样施工效果绝对好,以后不会再开裂。在征得“**公司”油漆总监的同意后,便按照油漆施工员的建议进行施工、维修。维修期间家里不能居住,只能外面租房。本以为这次的大维修可以为我们的4年维修之旅划上圆满的额句号,没想到2008年2月,我们发现两个窗台的顶面发现大面积皲裂,新刮上去的腻子层开始脱漏,墙面发现有开裂及新腻子层鼓起的现象。在与“**公司”取得联系后,一油漆施工人员来进行维修,维修中在铲除鼓起的腻子层时发现大面积的新旧腻子层有松动脱离现象,随意取样了不同房间的墙面进行试验,发现新腻子层都可以用铲子不费力气而轻松得如同纸片般掉落,这样的乳胶漆墙面怎会让我们有居住的安全感。油漆施工人员说原因在于原腻子层太酥松、质量太差,不能直接在外批新的腻子层,必须铲除旧腻子层才能进行重新批腻子;并说他没法进行维修,即便修了还是要裂、要脱离。再次与**公司工程部经理及油漆总监进行联系、反映情况。2月25日“**公司”工程部副总及油漆总监来查看现场,当时不肯承任导致现场的原因也不肯承担相应的责任。我方认为导致前面上述的结果,原因在于当时公司没有对我家的大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表现于三个方面:1、维修前的诊断失误。没有找准确切的原因,顶面腻子层脱落由于旧腻子层质量差,而墙面的皲裂没有与顶面的腻子建立联系。2、维修方案错误。施工人员直接在所有墙面的质量差的旧腻子层外批腻子,导致新旧腻子层大面积松动、脱离。3、维修时的管理失误。没有安排一个专门的施工负责人员,而是找了几个不同工班的施工员进行维修,导致维修人员缺乏沟通而导致施工缺乏统一的安排、施工员的施工不具责任感;油漆总监在不看现场的情况下便同意施工员对所有的墙面在旧腻子层外重新批腻子。工程部副经理及油漆总监当时说现在已经过了保修期,鉴于你家的情况,只能到时哪里出现裂纹就对哪里进行维修。在我方说会找媒体等第三方介入后,方才同意对所有墙面进行旧腻子层铲除并重新施工,但说要分房间进行维修以确保我们居住。由于我们夫妻双方都不是本地人维修时的居住成困难、两人的工作和孩子的幼儿园接送不便,再加施工维修中的有害气体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等原因,我们对“**公司”提出以下要求:1、两年后免费对所有墙面进行旧腻子层铲除并重新批腻子、粉刷。2、所有墙面的维修同时进行、以尽量缩短工期。3、负责维修后的卫生保洁及三个月的房租费。**公司方因称公司没有这样的先例、不愿承担三个月的房租,而导致2、3两条协议无法达成,只能达成第一条协议。协议大不成,至今局部维修的烂摊子也还没有收场,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公司方也迟迟没有与我方联系作出回应,也没有来主动承认管理的失误、维修方案的错误,更没有上门主动道歉的意向。区区几千元的房租费是小事,但作为一家一直靠信誉经营的大公司来说,却由于公司方的管理失误、维修错误却不愿主动承认错误、不愿想客户所想、更不愿因公司方的失职而承担应有的责任。居住的4年期间,一次柜面的油漆大维修、墙面裂纹的小维修及2007年的所有墙面、顶面大维修,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他们的服务自然另我们很不满意。

互联网纠纷
2008-03-17 18:57: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