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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是去年11月份办了离婚手续,当时离婚协议上说明一辆摩托车归我,女儿到2010年6月30日抚养权归我,他每个月支付女儿六百块钱的生活费,办好手续后他却不按协议上的办,不但把摩托车坐走,女儿的生活费在给了两千五元钱后也不再给,更于08年四月29号把女儿接去,他当时说接去玩几天,然而却在那几天里 他完全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就偷偷的把女儿带去了外地,面对这样的事情请问我想要回车子和女儿应该怎么办呢??

婚姻家庭
2008-07-09 21:13: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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