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伤者基本情况: 我兄,男,生于1968年,1985年从建厂至现在一直在本公司上班(公司从85年建厂到现在进行了三次改组,转产、合并),是一名合同工(即长期打工者),不是厂里的正式职工,所以也没有什么养老保险。 二、事故经过: 我兄于2008年1月20日下午在公司上班不甚左手被电锤砸伤,(缘由是工作疲劳过度,因为19日上班一天,晚上又值班看守大门一夜,20日又上班一天。)现在造成左手食指两节半被截,食指只剩半节。中指(短了半截)和四指骨胳断折,中指和四指完全失去功能(骨节受损,不能弯曲),左手现在已落下终身残疾,以后的劳动和生活严重受影响。现在向各位律师请教一些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请解答。在这先向各位律师跪谢。

公司企业
2008-03-15 10:29: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