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以公司(股份制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我是公司法人代表,若公司万一不能还贷,会牵连到我的其他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吗?(当然这些财产未作为此项贷款的抵押物)急盼各位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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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此属于公司贷款,你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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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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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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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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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06年10月27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土地款、契税已全部交清。正在办理土地证过程中,发现原该土地的使用者几年前以抵押贷款方式抵押给银行,银行已通过法院于06年8月20日查封,(该宗地原为A公司的,性质是集体土地,)至今我公司也未能把土地办到公司名下。请各位律师朋友指教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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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个人财产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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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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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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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债务,公司是要承担有限责任。不会涉及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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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出资不实或者抽逃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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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一般是认为是公司债务,除非能证明您滥用公司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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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不承担责任,但股东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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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起诉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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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