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套房产委托“创辉租售”出售。07年11月20日,买方、卖方、中介,我们三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款总价为28万元,其中购房定金3万元,首期款8万元,17万由买方申请银行贷款。此后买方、卖方又同创辉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所交3万定金,创辉留下1万元作交楼押金,我只收到2万元。12月10日买方将首期款8万元交予创辉监管,我们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创辉承诺3天将款打给我,但一拖再拖,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12月25日过户手续已办好,我不同意更名,买方不能完税,房产证暂时没有更改。

其它综合
2008-03-14 08:56: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