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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现住楼房是在十年前平房改造时由三女儿和四女儿共同添了六万元钱所得,共有姐弟七人,当时这七人都认可三女儿和四女添钱购房等两老人百年之后归这二人所有,赡养老人还是所有儿女一同赡养。但房产没过户还是老人的名字。现在由于老人一个90、一个87身边需要人照顾,三女和四女应不应该自觉承担照顾老人的责任。

合同纠纷
2008-03-13 1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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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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