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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签到我现在这家公司的时候,劳动合同的工资签的是1800,另外还有一个补充合同,有一个什么名目的工资或者补贴1700,总共是3500一个月。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了,但是补充合同没有给我。我们公司领工资的时候,也是分两部分。财务那边领1800,老板那里还要领1700。现在我要离职了,但是上个月的工资,老板那边的1700还没有发给我。因为我手上的劳动合同签的工资是1800,如果老板因为我要离职了,不把他那边的1700发给我,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谢谢!

经济相关
2008-03-14 10:2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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