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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和现在的老公都是再婚,我们没有共同的小孩,我和前夫有个儿子,他和前妻有个女儿,我和现在的老公共同买有一套住房,我想问的是我们两老死了以后,这套住房谁有权利享受,房子的名字是我的名字,如果我死在前面,我儿子有权利享受吗

婚姻家庭
2008-07-11 13:46:2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儿子与你老公的女儿均有继承权。
  • 我还想请问一下,我可以在我死之前把我的一半赠与我侄儿吗
  • 我儿子和他女儿都没有与我们住在一起
  • 公正赠与。效力比较高。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 我想请教这样一个问题,我本人已婚,现在我母亲想用我的名字买一套房子,这样可以报销物业费,但由于我和爱人感情不和,所以担心一旦离婚的话,我母亲的这套房子会变成我们的共有财产,因此想问一下能不能办理一个公证,证明这房子是我母亲的财产?
  • 你好: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属共同财产,你儿子有权继承。
    杨帆律师 13415992599 广东今久律师所
  • 首先要明确的是孩子是否与你们共同生活,因为如果共同生活,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孩子自然会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如果只是一个孩子与你们有继父母关系,那么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孩子就可以继承生父母和继父母的财产。你们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等。虽然房证为你的名字,如果没有财产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你要是先死的话,首先房产的一半为你爱人的,另一半发生继承,如你没有遗嘱,则由你爱人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对你的一半财产进行继承
  • 如果你们各自的子女都与你们形成了抚养关系,对于你们的财产都享有继承权
  • 你的份额可以继承。周兴芳律师
  • 可以赠与给你侄儿,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到公证处公证并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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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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