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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2月25日在中介租的房子,08年2月25日到期,我们新找的房子原定要3月17日能够入住,所以我们跟中介口头商定:按天算房租,然后再多给三天的房租。我们提前在3月10日搬走了,现在中介方面要求我们继续支付房租到3月20日。我们现在有07年签的合同,押金收据。我们只是想按3月14日进行结算,钱是小事,气咽不下!摆明了欺负人。我们可以进行调解吗?不能调解的话,是不是一定要到法院起诉?

涉外纠纷
2008-03-11 10:11: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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