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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和法庭的帮助下,我在看守所与男方被判决离婚。 第一,男方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在2008年元月4日拘捕。第二,男方因为不想离婚而和我争孩子的抚养权(他这已经是第3次被拘捕)第三,如果抓到同伙,他会被判20年以上或者死刑。第四,男方现年47岁,我30岁,女儿3岁。

婚姻家庭
2008-07-25 14:31: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法院应该在审限(三个月)内判决。变更子女姓氏,须双方同意。
  • 2008年6月23日在律师和法庭的帮助下,我在看守所与男方被判决离婚。
    第一,男方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在2008年元月4日拘捕。第二,男方因为不想离婚而和我争孩子的抚养权(他这已经是第3次被拘捕)第三,如果抓到同伙,他会被判20年以上或者死刑。第四,男方现年47岁,我30岁,女儿3岁。
    孩子的姓氏可以在当地户籍科更改吗?如果他在半个月内上诉我该怎么办?
  • 我前几天已经拿到了判决书,到户籍科想更改小孩姓名,可是他们说非要男方同意,怎么办?
  • 如果法院判决你扶养小孩,你可凭法院判决书更改小孩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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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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