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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3号上的班到24下午公司来的玻璃要,在卸货的过程中,玻璃突然破碎,将我的左手划破,到病院证明是左手除大拇指以外四条经全部断掉,结果是接好了但是现在活动大不如以前,也不可以做重活。所以我要求辞职回家,但是公司不但只给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不说还要求我写协议说以后出什么事与公司无关。我无奈下写了。可是我想要回病历证明,他说病历在保险公司拿不回来,上面再说也不是你的名字要了也没用,再出什么事让医生一看就好了,(看病时我工作时间短没有工伤保险公司让我用别人的名字看的病)。我去过劳动局他们说要我自己去要病历证明可是公司说他东西不要他们那在保验公司要不回来,申请工伤认定要的材料我自己都搞不到啊,要是找律师可以搞定吗?收费要多少啊?我可是个普通的工人啊.

劳动纠纷
2008-07-08 22:41: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胜率80%
    如需要律师帮助维权,可以与我联系.
    丛志波律师;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15810919130 QQ:22412166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2楼;邮编: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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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本帖最后由 CZB10 于 2008-7-8 22:43 编辑 [/i]]
  •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武汉律师魏景明 13871275818。
  • 想问一下这样的案子胜算有多大?
  • 1、属于工伤。即使你写给单位写了那个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2、建议你带上身份证到你住院治疗的医院去要求他们把你的名字改过来,或要求他们给你出一个书面证明。
    3、立即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守估计至少是在10级以上。
    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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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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