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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底到12月底,我的同事(现已辞职)偷取了我放在钱包里的身份证,并通过公司的公用电脑偷取了我的个人资料办理了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的信用卡,分别透支了1800多和3100元,今年元月招商银行来电催我还款,2月底兴业银行也催我还款。我已向两家银行说明了是别人盗取我的身份证和资料申办的卡并透支,我也已向派出所报警。

证券投资
2008-03-09 14: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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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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