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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我在金汇镇快递出一个价值2000元手机寄往松江九亭镇,快递时业务员已当面检查,**快递公司在快递途中丢失,当我再次拨打**快递公司的电话时已是无人接听,找到公司经理也是一味推脱之词,并以手机未保价为借口,以运费5倍(运费5元)赔偿,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我有机会胜诉吗?

经济相关
2008-07-06 09: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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