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陈某死亡应该赔偿的数额应该是个确定的问题,至于到底是27万还是单位所说的不到19万,这个问题应该很好解决,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计算即可.
其次,关于王某承担的比例是否应该由单位承担的问题,因王某系在工作过程中致他人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在此过程中致他人死亡理应由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如认为王某由重大过失,可以对责任人予以追偿.
总结如下:一\\\\\\\\王某的责任应由单位承担.二\\\\\\\\单位赔偿的数额以法律确定的最终赔偿额的30%承担,如果李某多承担了.可以向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