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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点左右在单位场地我见到同事李某未经我允许骑我停在休息室内的电动车,我因怕轧车胎说他几句,他停下车就给我一拳,两人扭打一阵被很多同事拉开,拉架过程中李某分别拿过榔头和菜刀,担因人多都被夺下。事后大约十分钟我去上厕所,在厕所门前不远处遇见李某,因看他手揣在衣兜内怕他携带凶器,于是随手捡起地上一根铁管,走近时看他把手拿了出来并没有凶器于是我就把铁管丢在地上,李某很藐视地说让我捡起来,我就拣起来打了他大腿一管子,然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李某将左手小指伸进我的嘴里,那送到嘴里的肉谁还客气,我自然一口咬住,想抽出来可是没门。打了一会后大家都累了就分开了,他说你等着,然后就走了。我回到我班组休息室后大约5分钟,李某带了一个外单位的人进来,我一看认识,那人在问我打架的过程时,李某趁机一拳打在我的眼部,我没来得及还手就被屋里的许多同事拉开。事后我做了中心医院的法医鉴定,结论是“眼部挫伤”和“脑震荡”。听说他做的中心医院法医鉴定是“指骨折”。十几天后李某带话来说要我赔付两万元了结此事,我没同意。3月3日,见面协商,见李某左小手指末节与中间指节处弯曲,(因我咬的那口伤到了筋腱)指头背面有小包,他说如果协商解决,要彻底治疗须要3-5万,说你自己看着办。

其它综合
2008-03-04 13:47: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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