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姐姐和他离婚几个月了.由于他心里变态.在我家院子里将我姐姐刺成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昨天公安局通知我们他已经自杀.可是公安局没有让我们去看就直接把他的尸体火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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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能在这里为您解答了。
我想问的公安局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尸体火花必须经家属知道,但是你们也已经不是他的直系亲属了,所以程序基本上不是你们所有权利追究的问题。
我们是否有权力去确认尸体是否是他本人?
有权利,但是这个根本就不会错,不可能公安出现错误活造假,给多少钱也没人但那个风险,不会有假的。
还有就是他们已经离婚了.他本人死了他们家对我们家是否还得在经济上进行补偿?
他有义务赔偿,在他现有的财产范围内。
希望您你在百忙中解答一下.谢谢.我的邮箱是zcjricky@163.com再次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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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叙述肯定有遗漏的情节,公安机关不会违反程序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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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