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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中交二航局签订一份供货合同,按合同付款内容应当是合同订后支付15000元预付款,收到产品抽检合格报告后付总金额的70%,在第一次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金额的30%。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合同在去年10月份签的,中间隔三四个月付一次款总金额为71684现总计已付5万多元,现还有一万多元一直未收回,现在对方公司一直说没钱支付,如果按合同逾期付款,对笔需向我方偿付逾期款项每天0。3%的违约金,基于此种情况,我公司能不能起诉对方公司违反合同,主要是起诉胜诉可能性有多高。费用有多高,希望各位大侠指教

公司企业
2008-07-04 11:20: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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