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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2月16日通过**旅行网为我妈妈和妻子预订了两张西安杭州的三折机票,并于17日要求出票并送至西安我一同学手中.我家人于25日赶到咸阳机场登机时被告知我妈妈的机票因为电脑显示没有交费而不能登机.但当时出票后是出票点负责送票并一手交钱一手交票的.经过电话联系出票点,服务态度也很差,经过一番处理未能按时登机.随后打电话给家里,家里包车来护送她去西安汽车站买了到杭州的汽车票.**旅行网刚开始答应退票.后来我考虑到我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本应该是坐飞机的,而他们系统的错误导致我妈妈,我及其我家人遭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经过和**旅行网客服部协商,他们暂答应赔偿从西安飞机场到汽车站和西安汽车站到杭州汽车站的车费.对此我不满意.

刑事案件
2008-03-04 09:32: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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