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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3号上的班到24下午公司来的玻璃要,在卸货的过程中,玻璃突然破碎,将我的左手划破,到病院证明是左手除大拇指以外四条经全部断掉,结果是接好了但是现在活动大不如以前,也不可以做重活。所以我要求辞职回家,但是公司不但只给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不说还要求我写协议说以后出什么事与公司无关。我无奈下写了。可是我想要回病历证明,他说病历在保险公司拿不回来,上面再说也不是你的名字要了也没用,再出什么事让医生一看就好了,(看病时我工作时间短没有工伤保险公司让我用别人的名字看的病)。

劳动纠纷
2008-07-07 17:12: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属于工伤。即使你写给单位写了那个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2、建议你带上身份证到你住院治疗的医院去要求他们把你的名字改过来,或要求他们给你出一个书面证明。
    3、立即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守估计至少是在10级以上。
    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我去找过劳动局,他们说必须要病历和诊断证明,可是这些都在公司他不给我.再说上面写的也不是我的名字啊,他们是不是**保险金啊?我想让劳动局出面给拿回来可是他们说他们管不了,我怎么办啊,,,帮下我吧,谢谢.
  • 他们是不是诈保险金啊?
  • 事情越托越长了我怕到时候不好办了有没有好心的指点下我要怎么做啊?
  • 聘请律师帮你。
  •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伤情等级评定,再向公司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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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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