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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商业运营公司从事企划设计工作,在公司服务一年多,尽了我所在职位的工作职能,而且刚来的一年里我没有休息、并且总加班还没有加班费,工作超出每天8小时,而且没有所有的保障,一直到今年我们部门没有那么忙了才可以休息也只能休息一天,但是项目将要结束了,公司认为我们没有事可以做不想承担开销,于是跟我说让我回家待命~!~也就是变相的解雇我,可是我们来之前说好按照项目整体卖的分别为55%、75%、95%提成给我,可是还前我们提成钱没有给,就想解雇我,实属卸磨杀驴的做法,我该怎么办,我一个女孩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的,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哪位好心的律师可以帮助我~!~

劳动纠纷
2008-07-09 16:16: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我在一个印刷工厂上班 在生产中出现错误造成了一定的浪费老板要扣我的工资还开除我 。我做一个多月的工资就给我500块就叫我走 我又不是故意造成的损失 他这样做合理吗 有哪位好心的律师可以帮助我 我该怎么办
  •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把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补上。
  •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有具体期限,应当履行到期限届满,如果劳动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项目为期限的,则该项工作完成后合同期满。至于提成,不论是否解除合同,公司都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你们。公司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时,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把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补上。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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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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