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姥爷有3个女儿,有平方6间,现在房屋拆迁分得170万元,其中再祖宅上有我二姨房屋26间新建,我老姨4间新建,我母亲6间新建,2人户口均在本村,我母亲户口不在本村。拆迁款170万分3部分=土地补偿款95万+房屋补60万+速拆费15万,现在姥爷姥姥都以去世,无遗嘱。 3人对房屋款60万无异议谁建归谁,但我母亲和老姨要求土地款95万和速拆费15万3人均分,认定是遗产。 (共同赡养老人)但我二姨认定她与老人生活多年应归她一人所有。同时说是她与女儿由开发商那里利用分户得来的。土地补偿款不是遗产!

公司企业
2008-03-01 21:33: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