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04年6月委托\\\\\\\”甘肃证券公司”购买国债(签有委托协议),金额60万元,期限一年,按季付息,月利率8.1%。\\\\\\\甘肃证券公司”按期支付了同年9月、12月和2005年3月的利息。到2005年5月甘证券破产清算,由海通证券接手,我做了债权登记,选择了按90%兑付,然后清算人员告诉我等消息。(我朋友的小额10万元,已于2007年全额兑付)。可到现在却告至我兑付不了。
资金来源要特别说明一下:购买国债时,我手头较紧,用房产做抵押贷了50万元,2004年11月,我归还了全部贷款本息。清算组就拿这个说事,说我的钱是银行的,所以不兑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