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2月21日及22日,一个同事分别向我及另外三名同事借走了2000元的现金及两部数码相机.一部手机后不知所终,属于自动离职,目前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久无消息.请问张律师,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呢? 现在知道他老家的地址及电话,他父母亲的姓名.谢谢

建筑工程
2008-02-29 16:47: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14233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包括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包括定金罚则
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单方离婚程序
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 10030
重婚罪会判几年时间
重婚 95
重婚罪都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 110
重婚罪的认定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 80
重婚会怎么判
重婚 70
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 75
怎么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8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