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在万象成商场跟第一手店主租了个店经营衣服销售的,店主是我的朋友,在进驻该商场时是她和商场管理处签定了合同的,而我是向我朋友租下店来经营的,因为这段时间有事情经常没去店里,店面的门是开着的,因为要走开就将店里的门帘拉上,保安看见,说不让拉,要是拉上门帘就要停电罚款300元.但是管理处从未规定不让拉门帘,只是规定准时开关门和不可以拉上门不营业,6月30日我们至电去管理处的管理人员,她声称不是和她签定合同的人没权利和她谈此事,(合同里没规定不可以转租,而且第二手业主是不可能和管理处签定合同的).第管理处决定的规定是不用通知业主的,而且今天不叫罚款,明天罚600,后天罚900.第三天就赶出场.就因为保安的说了一句不可以拉门帘,就把电停了,导致罚款,我们身为业主,所谓他这样的商场规定从未知会过我们,合同上也没这一项是违反商场制度. 请问有有关部门可以监督,或投诉商场乱罚款的吗?我们没和管理处签定合同是否没发言权利?我们应该交这罚款给这商场吗?

公司企业
2008-07-04 12:20: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