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2008年1月4号晚上 我从家出来,有3个人穿警服 说是 莱西滨河路派出所的 传唤我去派出所去 我跟他们要警察证 他们没有 把我望车(一辆没有牌子的黑色桑塔拿2000)上拉,我不上车,其中一个人拿出刀子来捅了我一刀,我挣脱跑回家了。然后我先去了医院,刚去医院包扎我伤口,他们3个人又去医院,还说是派出所的,然后我不走,他们3个人都分别拿出刀子捅我7刀。当时跑了2个人,我抓着了一个,然后警察去了 ,去了之后他们在第2天就把捅我的人放了,我的亲人去找派出所,派出所的所长说我没做出法医鉴定不能抓人,我也不懂法律,当时也不知道,可是过了一个周,我还躺在医院里,我哥哥查出来捅我的这3个人,在2007年7月份带领7个人将2个30岁左右的人用刀棒子打成重伤,然后他们3个人办理的取保候审,捅完我之后我门当地的派出所有给其中一个人办理的取保候审,其他2个人现在也没抓,在我做完法医鉴定之后拘留了7天被释放了,现在他们这3个人的家人要找我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