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7年我与某公司签了15年的合同;上面规定把我送到甲地培训,他却没经过我的同意把甲地改为乙地;但是我在07年上学的时,那所学校还没有获取相关考证的资格,在08年初才申请到的。在未知该校将来是否会获得考证的资格的前提下,签订该合同,是否有欺诈的“味道”;规定若在培训期间毁约须陪120%的经济损失;在工作期间须陪相应工资的三倍,上面没写假期,保险,工作环境;还收了3000元的违约经,我向他要,他不给。
我是干船舶的,该公司的内部船员工资只有六七千,但该公司请的外派船员和市场价一样,有一万五千以上。这合适吗,我可以申请改合同吗?有把握能改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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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申请修改合同条款,但是能否改动需双方同意.对于一些不合法的条款应该可以改动:如赔120%损失,收违约金的条款.如果不行就向劳动部门投诉啊.
杨帆律师 13415992599 广东今久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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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收取违约金以及按照三百俄日工资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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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