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携程网上预订(注意不是“定”)了2008年2月5日的酒店,那时候正是南方雪灾的时候,飞机因此延误数小时,到达目的地已经很晚,鉴于我在网上预订房间是写的最晚到达时间为23:00,因为已经过了这个时间,我没有入住该酒店。还有,在携程网上预订时,因为入住晚,网站上要求“必须信用卡担保”,没有办法只能勾选,而且看到了携程网上一则所谓“no-show扣除房费:”的规则。
该规则如下:
1 no-show扣除房费:信用卡担保预订经携程确认后房间即给您保留。如果您到时未入住,携程将在信用卡内扣除您第一天的全部房费( XXXX)。
2 取消订单扣除房费:本订单的最晚取消和修改时间为2008-XX-XX 晚上10:00,超过此时间携程将不接受您的取消或修改的要求。如果客人没有入住,将按照上条no-show条款扣除房费。
本人那时还在飞机上,如何通知携程网。
事后与携程协商、投诉,均没有满意答复。必须扣除所有房费!而且没有任何收款凭证。更不需要我本人签字和密码验证。真不知道我的信用卡的安全性何在。携程网的权限如此之大,令我忧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