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于一家公司签订顾问协议前有一些属于自己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虽没有申请专利,但是有相关人员及数据可以做证,与这家公司签订的为期一年的顾问协议中有两条内容:
1、乙方在履行顾问协议期间产生的与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未公开成果、著作权、商标权等,均属于XX公司所有。
2、乙方在履行顾问协议期间产生的与项目无关的知识产权,与本协议无关,乙方有权在新的基础上和甲方重新协商合作条件。
此公司正是基于这些知识、技术来做的产品,目前此人还在此公司就职,且仍然在顾问协议期限内。请问如果现在此人申请专利,以个人的名义,会不会产生什么纠纷?此专利会不会属于公司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