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妈妈问的,以下就以我妈妈的口气询问
我的父亲于1980年出资卖地皮建了一栋3层楼房,由于政治原因(当时成分是地主),怕房子可能被没收,所以写了妻子龙为户主名(父亲一共有3个妻子,其中一个在战乱时已经去世,我母亲是最后一个,由于历史原因,3个都是合法存在的),时光推移,龙不久去世了,由于子女众多(10个),对房子产生了争吵,父亲为了平息争吵,立下\\\\\\\"房屋使用决定\\\\\\\"把房子分给了4个儿子居住(女儿已经全部嫁人),10个兄弟姐妹都在\\\\\\\"决定\\\\\\\"上签字,表示同意.
几年过去了,父亲也去世,就剩下母亲一个老人.母亲没有多久也过世了.
前阵子拆迁办的说1980年建的房子属于拆迁范围,10个兄弟姐妹就开始对这比拆迁款有了争论.
哥哥和弟弟门说,房子已经立了字据,说只属于儿子拥有,女的就不能分
龙的子女说,房子是他们母亲的名字,没有其他子女的份
总之这个钱该怎么分成了焦点,那个\\\\\\\"居住决定\\\\\\\"是不是遗产分配书也是焦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