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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应我父母的要求,我与我二姐一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款36万税8千多,我出资8万,其余是我二姐出的。双方产权划分我拥有45%,我二姐拥有55%。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并制定房产证及共有权证,也明确写明我二人的产权份额。当时买房时我正怀孕,我父母答应让我在所购房子居住并说我生产后帮我带大小孩,还说所购房屋距离我单位近以后方便我上班。我父母原本已有两套房子。 2006年11月我父母搬进房子,2007年1月我搬进房子。 2007年5月我生下我女儿。出院后我父母要求我搬出房子,并说孩子太小他们看不了,担不起责任。我多次与他们协商无果。因我生活比较困难。我丈夫患病下岗,因身体原因一直不能工作。我自己的房子还是贷款买的,至今尚未还清。我出的钱是我仅有的积蓄。 2007年9月我父母搬出房子,并与我二姐一起找我说将8万元退给我,让我把房子过给我二姐。我不同意!我要求按房产证的份额划分!他们不同意!并要将我告上法庭!上次我向您提出了一些问题,感谢您给的回答! 现在还有些问题需要麻烦您,在买完这套房子后,房产部门按产权划分给了两个房本,主本是我二姐副本是我,我父母以代管为名没有将我的房本给我们,后来我找她要她不给。另外,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我父母老房子那,她们以孩子以后上幼儿园和上学来要挟让我迁户口,我挺担心怕影响孩子。

刑事案件
2008-02-18 0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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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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