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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10份与人合作在**有限公司内上了一项目,后因矛盾于2006年7月终止合作项目给并给盐城振北石英制造有限公司。我分得一些债权,经多次追讨无结果。我有分家书一份,所欠款送货单回单多份(有债务人签字),结帐明细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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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6 23:37: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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