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朝阳二路惠普紫薇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说是2007年7月15日交房,可是到了2008年12月15日我们去找他们,他们告诉我们现在可以接房,不过暖气正在安装,天燃气也不能用,还说如果我们要接房的话,除了要交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外,还要再交暖气入网费.当时我们买房时特意问了有暖气入网费吗,他们的售楼人员说没有的,现在突然要加暖气入网费,除此这外,他们对他们的违约行为不按合同执行, 我们每次去找他们,他们就像推皮球一下把我们推这儿推那,要不就耍赖,说他们作不了主,让他们告诉我们谁能做主他们又都不说,我们最后只好以书面文字的方式他们提出要求,他们干脆就说,要么你们退房,要么就等,可是问他们等到什么时候,他们说领导就这么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