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父亲曾是莱阳市动力机械厂的一名正式职工。2000年12月7日,我父亲在下班途中(必经之路)因突发脑溢血与同向行驶的一自行车相撞,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经交警大队现场取证,认证我父亲负主要责任,其厂方认为我父亲的死不能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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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你父亲这种情况要认定工伤比较难,况且已过时效.
至于你母亲的供养问题,你可向莱阳的劳动局咨询一下.
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如果您确实需要律师的帮助,请与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合同,由专业律师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有关律师审慎执业的规定,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其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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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