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丈夫2000年认识,2005年登记结婚的,他是1998年和他前妻法庭判决离婚的孩子判给他前妻,当时付100多抚养费,现在给她每月400。刚结婚的时候他前妻不让我丈夫单独见他们的孩子(那是上小学),每次去给他孩子过生日或者儿童节他前妻不让单独接孩子,她必须跟着。这一两年她孩子上初中了,她以各种名义,孩子上辅导班或者学费,给我们不断打电话,上我丈夫工作岗位去找他要(他俩在同一单位)。我丈夫工资比她低(基本工资1000多),我孩子一岁多,我没有工作在家看孩子。我孩子奶奶看不下去为了给我们解决困难去年陆续给了她2000的培训费 和4000的学费,过年又给她送去1000的压岁钱。可是她还不满足,还向我们要,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们支付不起她孩子昂贵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