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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8年我和我的合伙人在项目合作中盈利了60万,当时我们共同投资了35万元,由于一些因素我们的项目停止了,当时我们最后核算时,扣除了实际支出成本35万还有25万的利润,而他却说不出那25万元的去向,我就把他告上了法院,后来法院对他的财产调查时发现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转给了他的儿子,我想咨询各位律师我现在还能起诉他吗?关于这比钱我该怎么样去起诉?起诉他什么?如果我胜诉了而他又死不还出我应得的那25万他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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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5 18: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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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