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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九月份出的交通事故,当即处于昏迷状态,头部右侧出现刮伤,于是车主将我送进北大第二住院部,进行脑淤血积水开颅清除手术并且手术很成功,当时打开左耳上侧6片头骨缝合4片,造成脑袋变形,左耳检测神经性耳聋。 出院后与肇事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黄寺总政大院)协商没能达成一致,其一,我是农村户口,但在北京工作5的时间;其二,伤残等级不一致,按照我们咨询的医师来订7-8级,而他们对方按十级农村标准,我很愤怒的是我已经受了伤害,而他们还要以最低的标准进行赔付,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钱只能给我以后的生命做一个保证,他连最基本的保证都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这让我怎能心里得到安慰! 对于国家单位处理事情的水平也不过如此!

行政纠纷
2008-01-29 1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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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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