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 万分感谢你百忙之中阅读我的咨询问题! 我是一个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届大学生,现在在一家外贸单证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已经工作了一个星期,在1月25日的时候,经理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带身份证原件,我说带了,他就说那来一下审批中心的工商处,到了那里,经理就直接拿了我的身份证去复印了,我问他具体怎么回事,他说他明年要创办一个广告策划公司,叫我成为那个公司的股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50万,我占的投资比例是10%,也就是投资额5万,我当时就说我没有钱入股的,他说这个5万他会帮我出的,我当时也没有想到具体有什么后果,后来想到如果以后公司破产什么的,我是不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呢?我签字的那张文件的名字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民事相关
2008-01-28 17: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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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