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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05年6月一个人贷款买了410000元的房子,当时他首付246000元,余下的164000元定在20内还清,这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从05年6月到06年2月都是他一人还1700元的贷款,在06年3月我们结婚后就变为我们两人共同还剩余贷款了。我想问的是:如果他和我离婚,我能得多少财产?这房子是不是没有我的份?我对房产方面的法律不太懂,望您上线详细告诉我,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08-01-28 22: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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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