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在2007年12月23号搬家,因为公司内部分有很多组,公司要求每个组要派2人来帮忙,那一天我去了,晚上5点多我已经回家了,在6点的时候公司又有事又要我去,我又去了,我们办公室在5楼,由于很急,下电梯后就跑,办公室的门是玻璃的,门上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我一下撞到门上,左眼皮撞破,缝了7针,医药费有公司支付,但现在已经有一个月了,眼睛上还有疤痕,还比较明显。

证券投资
2008-01-29 13:59: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