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得到一家新单位的录用通知,要求入职时提供原单位为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
同的证明.
目前我的情况是:
1、和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到09年
2、和原单位有保密协议,规定辞职后需6个月解密期方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
时保密协议上也约定了违约责任:若我方违反保密协议、擅自离职应支付单位违
约金3万元;
我的问题是:
1、我能否在递交辞职报告后,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2、若单位要求在六个月解密期后为我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是否可以要求以
支付3万元违约金为条件提前拿到此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