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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北京一家家具公司有业务上的来往,在07年10月0日和10月8日以及10月25日共发生了3笔业务,以前都是货款到了再发货的,后来他们说这样比较麻烦,就需要做月结,我就同意了.后来自11月问他们要货款的时候,他们说货款都已经给了,你们自己去查.而我们到现在也没有查到这些货款.现在他们连公司门都不让进,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我公司规定这些货款如果收不回来的话,要我个人承担的?

行政纠纷
2008-01-26 10:37: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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