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朋友2008年元月18日,在越南的台资制鞋企业厂里的办公室里死亡(中级管理员),请教各位这个企业需要负责什么样的责任! 1:合同书是两年,已经过期了半年!没有续签合同但还在企业里当高级主管! 2:福建省的劳务处的保险也过期,过期了半年! 3:台商在广东省的东莞办总公司,越南是分厂! 4:死者现年41岁,家有七旬父母,一个16岁儿子! 5:死者死亡原因:死亡之前一天感冒发烧,第二天在厂里的厂医拿了西药吃,吃完了不到2个小时就死亡! 请教各位:家属索求的赔偿金跟抚慰金的最高限额大概是多少? 问题补充: 2005----2007死者在越南的工资是550美元,不含奖金跟其它补贴 家属已赶往越能,聘用单位只愿意补偿抚恤金6万人民币,保险金12万人民币!

知识产权
2008-01-25 14:35: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