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宅基地拆迁和遗产问题。 我爷爷在世时生活在京郊农村,生有三子一女,80年代因小儿子结婚在老宅基地上翻盖房屋三间,老两口与小儿子夫妻出资各半。期间其他子女另分宅基地并建房单过,小儿子婚后与老人共同生活负担一切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直至二位老人相继过时。 两位老人共立遗嘱:老宅基地上房屋都归小儿子所有(小儿子在院内建筑多间房屋),但因老人文化程度有限,遗嘱为代书遗嘱,并有两位老人亲笔签名,后老爷子到村委会开具遗嘱证明信,证明信与遗嘱内容大致相同并盖有村委会公章以示公证。待爷爷过世后老宅基地拆迁,小儿子取得拆迁款与奶奶(低保户)继续共同生活直至她过世。此间,奶奶看病大额医疗费用全由小儿子承担,现两位老人全都过世,其他子女欲与小儿子分配老院子的拆迁款。(两位老人都是低保户) 请问: 1、代书遗嘱上只有两位老人签名并附有村委会的证明信,此遗嘱是否能被法律认定有效? 2、哪个部分的拆迁款是否能作为老人的遗产进行分配?因老人当年只出资一半,遗产是否只分配这翻建三间房的一半那部分的拆迁款? 3、小儿子是否也可以反诉其他子女这20年间来的对老人的赡养费?医疗费?有时效么?

婚姻家庭
2008-06-20 18:18: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代书遗嘱存有形式瑕疵,因为没有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但村委会的证明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最好辅以其他证据材料,如代书人书写遗嘱的过程、签发证明信的村委会干部出具证明的过程、其他亲属朋友的证言等。
    2、从你的表述来看,被拆迁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拆迁款属于共有财产的变化形式,有部分属于遗产,就是你爷爷享有的份额,当然需要证据支持。这部分遗产由小儿子继承。
    3、赡养费一般无法要求其他子女承担,因为只有被赡养人才有权提出。至于医药费,属于垫付行为,可以要求分担,前提是你爷爷奶奶还有其他遗产,从该遗产当中先于偿付,再行分割该遗产。另外诉讼时效是2年。

    [[i] 本帖最后由 muzilawyers 于 2008-6-20 18:19 编辑 [/i]]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