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去年交通事故入院治疗,手术当晚出现并发症,现在想跟医院打官司。现在出现一个问题,当晚护理的护士与医院的《护士护理记录》中当晚的作记录的不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A护士当晚来护理,但当晚的护理记录却是B护士填写的,但医院说当晚是同一个人。我想请教各位,除了人证(人证效果不是太好)之后,有没有其它的方法可以证明医院是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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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护理不是主要问题,还是先起诉肇事方要紧,交通事故赔偿完了,在要求亿元赔偿也不晚,你可以要求医院封存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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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不祥,不好给你明确的建议。
找当地律师咨询,他们会给你提供最优的维权方案。
祝你们早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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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所提及的问题不是本案的关键,除非楼主结合医嘱、检验报告分析后认为可以通过护理记录的替代来证明病历是伪造的,从而达到医院败诉的目的,否则从这个方面下手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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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