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您好!我表妹遇到一个难题,请您帮帮帮忙,是这样的,表妹她和她男朋友未婚生子,现在孩子都五岁了,她男朋友在表妹还在怀孕的时候就不辞而别了,玩失踪,到现在一直找不到人.孩子现在快到上学年龄了,表妹想帮孩子上户口,户口跟她.她到计生办去咨询的时候,计生办的人说:先单方面征收我表妹的罚款(社会抚养费),然后一定要找到男方,孩子才可以上户口,我表妹说,男方有心避我,这么多年我想尽办法,千方百计的去找他都找不到,现在已经死心了,只想一心把孩子好好带大….计生办的人说,如果是这样,那只有去法院起诉判男方缺席什么的,证明确实找不到男方,那才可以上户口,具体怎么做,你自己去问吧,……我表妹说她不是很明白,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律师,请帮帮帮忙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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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取得小孩的扶养权,然后凭法院判决去给小孩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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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们的答解!!!还有一个问题补充一下,麻烦您们了. 表妹说, 计生办的人说:第一、女方征收罚款后、 第二、拿到法院判决书后、第三、因为找不到男方,所以要女方替男方交了罚款后,孩子才能上户口。表妹觉得不合理,觉得他们是故意为难,找钱,但又不知道怎么辩解,请问计生办的人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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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判决书作为相关证据送计生部门 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可申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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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