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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2005年5月2日结婚的,婚后我们夫妻感情直至孩子出生前都比较好,但一直与婆婆的关系不太和睦,因为分开居住,也就相安无事.2006年12月9日孩子出生,在我生产期间,婆婆从未照顾过我,从未尽到一个做婆婆的义务,一直是我母亲照顾我,我母亲日夜操劳以至于得了高血压,婆婆不但从不照顾我和孩子还恶语相加侮辱伤害我们家人,丈夫不但不加以劝导安慰,还时常冷言冷语言,在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后,我发现丈夫是一个不讲道理、不分黑白的人,导致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在我坐月子期间发生的许多事情经常使我以泪洗面吃不好睡不好,导致身体不良,有一段时间使孩子没有母乳喂养,给孩子也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我从2006年春节过后一直在我母亲家居住,直至今日,男方也曾派家族中声望较高的人进行协调,但男方并无诚意解决此事,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结婚时,他们家经济条件非常的差,现在村里正在搞开发,面临着分房分钱,他认为他有资本了,有房有钱了就提出了离婚,根据我对他们家的了解如果不分房不分钱的话,他们家是不会提出离婚的(因为我们俩人闹也有一段日子了,没有分房分钱的消息前没有提出过此事,但分房分钱的消息一经确定,便提出了离婚)而且提出了不要孩子,可见他们的心肠是多么的狠毒,良心是多么的肮脏。

证券投资
2008-01-24 14: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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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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